2009.09.10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Bridget Hunter从华盛顿报道,9月9日,奥巴马总统在向国会和美国人民发表关于医疗保险改革的电视直播讲话中强调了美国民主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在三权分立的政府中没有一个分支可以凌驾于其他分支之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在这次讲话中, 他反驳了批评其改革计划的人,重申有迫切的需要向全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努力向美国人民说明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奥巴马说:“有太多的人利用这件事作为获取短期政治得分的机会,即使这样做将导致我国丧失解决一个长期问题的机会。相互指责的阶段应至此结束。……时不我待,我们现在必须综合两党最好的想法,向美国人民表明我们依然能够完成他们在选举时交给我们的任务。”
正如奥巴马进行医疗保险改革的艰难过程所示,美国宪法严格限制总统的权力。根据奥巴马的请求,美国国会正在制订既要对总费用为2.5万亿美元的医疗保健体系进行改革、又不降低服务质量或增加费用的法律,但进展迟缓。
总统需要说服参议院和众议院半数以上的议员同意一项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与此同时, 他还需要说服美国选民支持他的计划。鉴于参议院三分之一的席位、众议院全部席位要在2010年11月的选举中改选,国会议员们担心在医疗保健问题上不受欢迎的投票纪录有可能使他们落选。
奥巴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但以往美国的总统也遇到过类似挑战,他们通过发挥领导才能、有效地进行沟通、建立共识与作出妥协最后获得成功。
罗斯福的“新政”
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承诺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带领美国走出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因而当选总统。他推行的新政(New Deal)引发了对银行业、贸易、农业、制造业和劳工标准等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和政策。
罗斯福总统在他的就职演说中向全国表示:“我们唯一需要害怕的是害怕本身。”他就职后继续在一系列通过无线电广播的“炉边闲谈”中向全国发表谈话,寻求扩大公众的支持,以便在国会中获得足够的票数。

尽管罗斯福在推动国会进行新政立法方面获得成功,但由于推进的速度过快,某些法律起草得十分仓促、实施不彻底、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但无论如何, 新政通过重新唤起美国人民对政府的兴趣而加强了民主:在整个新政时期,罗斯福的政策引发了反复的辩论,也经常受到批评。
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
在上世纪60年代,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担任总统时的副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曾做过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他了解国会的运作方式,在引导国会制订法律的过程中展示出非凡的技巧。当一名刺客的子弹夺去肯尼迪总统的性命、从而把他推上国家最高公职后,他运用他的能力促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广泛的社会改革议程。
1964年,约翰逊对密歇根大学(Michigan University)毕业班学生发表演讲时说:“你们的想象力、你们的行动和你们的正义感将决定我们建设的社会是一个让进步服务于我们的需求的社会,还是一个把旧观念和新构想都埋藏在无度增长之下的社会。因为在你们这个时代,我们不仅有机会向一个富裕社会和强大社会迈进,而且有机会向一个‘伟大社会’(Great Society)升华。”
约翰逊提出的“伟大社会”构想要求消除贫困,让繁荣惠及所有的人。约翰逊向贫困宣战,通过扩大职业培训和社区行动项目,让贫困人口在医疗、教育和住房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在约翰逊的倡导下,国会批准了为老年人设立的联邦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和资助低收入人口就医的联邦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
与新政一样,“伟大社会”立法计划的成功依赖的是公众的支持和国会的合作,而不仅仅是总统的意愿。
奥巴马总统面临的挑战
目前的医疗保险改革必须具备上述三个因素才能成功。
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已在全美各地举行了一系列征询民意的会议,参加会议的选民们指出了现行体制的种种弊端,但同时也反对政府过多干预私人生活及增加政府开支。围绕这个问题的辩论十分热烈,群情激昂,公众舆论仍存在严重分歧。
在美国国会,有五个委员会参与起草医疗保险法案。法案起草完毕后必须在各委员会获得多数通过。根据美国立法程序,参议院和众议院将讨论各自的法案文本。在国会两院分别批准各自的文本后,两院必须组成一个联席委员会来协调分歧。两院协商达成的文本将交付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表决。只有在同一版本的法案在参众两院均获批准后,才能送交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但颁布法律只是整个程序的第一步:行政部门还必须制订执行法律的规章和政策。
现在断言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将如何进行,甚至是否能够进行,还为时过早。但无论取得什么进展,公众辩论、立法部门的努力和行政部门的意愿这三个因素都是必不可少的。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