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6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1820-1860):小说类

 
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 AP Images)

凯瑟琳·文斯潘克韧(Kathryn VanSpanckeren)

[作者简介:凯瑟琳·文斯潘克仁,坦帕大学(University of Tampa) 英文教授,经常赴海外各地讲授美国文学,富布赖特计划赞助的美国文学国际学者夏季学院(Summer Institute in American Literature for international scholars)前院长。作品有诗歌和学术著作等。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学士学位,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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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艾米莉∙狄更生(Emily Dickinson)以及超验主义作家代表了美国本土涌现的第一代文学大师。就小说家而言,浪漫主义流派大多采取霍桑所说的“浪漫文学”(Romance)手法,以笔触激昂、情感浓郁和饱含象征性见长,成为小说创作的一种样式。浪漫主义作品不同于爱情小说,属利用特殊的技巧表达复杂、细腻的意蕴的严肃小说。

大多数英国或欧洲大陆小说家一般通过大量的细节刻划现实人物,但霍桑、麦尔维尔、爱伦∙坡反其道而行之,塑造的是超于生活的神异人物,不时爆发出神秘主义的火花。美国浪漫主义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往往神魂颠倒、情态恍惚。例如霍桑作品《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中的亚瑟∙丁梅斯代尔(Dimmesdale) 和海斯特·白兰 (Hester Prynne)、麦尔维尔作品《白鲸》(Moby-Dick)中的亚哈(Ahab)及爱伦∙坡小说中许多性情乖戾和心神不定的人物,均作为孤独的主人公与不可知的、暗淡的命运进行抗争,其行为方式带有某种神秘性,发自于内心最深层的下意识。这些象征性的情节揭示了痛苦的精神背后隐藏的种种行为。

这类作品以小说的形式探索隐蔽的灵魂深处,原因之一是因为美国缺乏根深蒂固的传统社区生活。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享有盛誉的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威廉∙萨克雷(William Thackeray)──都生活在纷扰繁杂、具有鲜明特色的传统社会,与读者有共同的喜怒哀乐,可从中为他们的现实主义小说汲取素材。美国小说家则面临奋斗和革命的历史、浩瀚如烟的荒野、游移不定和相对而言无阶级之分的民主社会,所以美国小说通常反映了传统前所未有的缺席状态。大量英国小说都讲述贫困的主人公在经济和社会的阶梯上青云直上,或得助于美好的姻缘,或由于不为人知的贵族背景被发现。然而,这类作为伏笔的情节并没有颠覆英国贵族社会的结构,甚至还给予确认。主人公的发迹恰好满足了以中产阶层为主的读者群的心愿。

相反,美国小说家则不得不依靠自身的创作途径。当年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疆界不明且不断游移的边陲地区,居民中有操各种外语的移民,生活方式既奇特又原始。因此,美国文学作品的主人公或者形单影只地置身于蛮夷部落之中,如麦尔维尔的《泰皮》(Typee);或者在漫漫荒野中跋涉,如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的《皮裹腿故事集》(Leatherstocking);或者遭遇来自墓穴的孤魂野鬼,如爱伦∙坡笔下特立独行的人物;也可能邂逅林中躅行的魔鬼,如霍桑的《小伙子布朗》(Young Goodman Brown)。美国文学作品所有著名的主人公均为“孤独者”。可以说,具有民主意识的美国人不得不自我创造。

与此同时,美国严肃派小说家也必须开创新的形式,由此诞生了麦尔维尔气势宏大、独具魅力的《白鲸》和爱伦∙坡梦语呢喃的《阿瑟∙戈登∙皮姆的故事》(Narrative of Arthur Gordon Pym。即使在今天,美国小说家也很少有人能在形式上达到如此炉火纯青的地步。美国作家不愿假手经过验证的写作技巧,往往倾向于开拓新的创作方法。在美国,传统的、循规蹈矩的社会个体已不足为训,因为陈旧和传统的事物势必落伍,新生的创造性力量才值得注意。

浪漫主义文学

浪漫主义在形式上色彩晦暗,峥嵘险峻,这说明在缺乏社会稳定的条件下开创特有的风格是多么困难。 许多浪漫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终究难逃厄运:《白鲸》中所有海员都惨遭灭顶,仅伊什梅尔(Ishmael)一人生还;《红字》中多愁善感但罪孽深重的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Arthur Dimmesdale)最终也难逃一劫。即使在19世纪60年代的南北战争之前,美国文学中自我对抗的悲剧色彩已经成为小说创作的主宰。南北战争的爆发则说明,一个陷入内战的社会酿成了一场更大的社会悲剧。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第5代英国裔居民,出生在麻省塞勒姆(Salem, Massachusetts)。塞勒姆属海港,位于波士顿(Boston)以北,富甲一方,专事东印度贸易。一个世纪前,塞勒姆一名妇女被指控为巫婆,霍桑一位担任法官的先人恰好负责审判此案。霍桑在小说《七个尖角的阁楼》(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中构思了法官心如毒蝎使家人受到诅咒的情节。

霍桑很多短篇小说的发生地是清教思想盛行的新英格兰(New England),最杰出的代表作《红字》(1850)已成为刻划清教美国(Puritan America)的经典作品。作品讲述多愁善感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与本镇一位妩媚动人的女子海斯特∙白兰(Hester Prynne)被禁锢的热恋。故事发生在1650年前后清教徒殖民初期的波士顿,表现了以加尔文式(Calvinistic)的执著信念诠释伦理、性压抑、负罪感与忏悔及精神救赎。

《红字》在其问世的时代是一部反传统,甚至具有颠覆性的作品。霍桑的这部作品风格儒雅,历史背景深远,文笔具有模糊性,弱化了创作主题的残酷性,很符合大众的趣味。但是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赫尔曼∙麦尔维尔等老于世故的作家认为此书有着“地狱般”的魔力。作品涉及19世纪美国一些通常受到压制的问题,例如新的自由派民主经验对个人行为,特别是对性和宗教自由产生的影响。

这部作品的结构编排严谨致密,文字优美,且恰到好处地使用了早期清教徒殖民者惯用的寓言手法。

霍桑的声誉还来自他的其他长篇和短篇小说。 在《七个尖角的阁楼》(1851)中,他再度以新英格兰历史为主题。崩溃倒塌中的“阁楼”意指塞勒姆的一个家庭,同时也指实际的房屋结构。作品的主题围绕一个世代承袭的咒语展开,讲述了爱情化解劫难的过程。有一位评论家指出,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主人公霍尔格拉夫(Holgrave)道出了霍桑本人以民主的精神对旧式贵族家庭的不屑一顾:“循理以求,每隔半个世纪,至少应有一个家庭融入普通百姓的茫茫人海,忘却自己的家庭渊源。”

霍桑的最后两部小说并不那么成功。这两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他生活的时代,浪漫主义的魅力不免受到抑制。《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1852) 颇引人入胜,因为作品描绘了布鲁克农场(Brook Farm)邻里间的社会主义乌托邦生活。霍桑在作品中抨击了那些狂妄自大、追求权力的改革者,他们最深层的内心并非相信真正的民主。《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 )(1860)的故事发生在罗马(Rome),但讲述的仍是清教徒有关罪恶、孤独、赎罪和救赎的主题。

上述主题以及他为作品设置的新英格兰清教徒殖民地的独特背景,也是霍桑许多最著名的短篇小说的显著标志,如《牧师的黑面纱》(The Minister's Black Veil)、《小伙子布朗》、《我的亲戚莫利纳少校》(My Kinsman, Major Molineux)等。最后一个短篇讲述一名天真无邪的乡村青年进城谋生──美国19世纪城市化过程的必由之路──希望得到有权势的亲戚帮助,但他和这位亲戚从未谋面。罗宾(Robin)历尽艰辛寻找少校,最后卷入一场奇特的夜间骚乱。在这场骚乱中,一名男子似乎因失去权势沦为罪犯,结果被赶出城区,场面即荒谬可笑又残酷无情。罗宾捧腹大笑,笑声比任何人都响亮,但后来才恍然大悟:这名“罪犯”正是他寻找的人──作为英国的代表,刚刚被一群美国的革命民众推翻。作品表现了芸芸众生共同受到的罪恶与苦难的束缚。作品还突出了自强不息的主题:罗宾必须与每一位民主的美国人一样,学习如何勤劳致富,不依靠富裕亲戚给于的特惠。

《我的亲戚莫利纳少校》揭示了霍桑的小说的典型特征之一:他的作品鲜见生活正常的家庭。库柏的《皮裹腿故事集》试图将家庭安排在最难以想象的荒蛮之地,霍桑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则经常涉及破碎、不幸或不真实的家庭,讲述孤独的个体遭受的痛苦。

革命的意识形态或许也为讴歌令人自豪但被异化的自由发挥了作用。从历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美国革命犹如青少年的反抗行动,要求摆脱英国的家长统治和不列颠帝国的大家庭。美国人获得了独立,但又陷入进退维谷的迷思,不知如何在旧体制之外发掘自身的个性特征。这种场景已经无数次在美国西部边疆重现,以至于孤独经常成为小说中美国人基本生活状态的写照。清教主义及其分化而出的新教告诫信徒,个人的首要职责是拯救自己的灵魂,这或许进一步削弱了家庭的地位。

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1819-1891)

赫尔曼∙麦尔维尔与纳撒尼尔∙霍桑一样,出身于旧式的富裕家族,父亲去世后,家庭陡然陷入贫困。麦尔维尔家世显赫,有傲人的家族传统,且本人勤勉上进,然而仍一贫如洗,没有受过大学教育。19岁那年,他开始了海上生活。他对描写海员生活有兴趣,自然来自其个人的经历,早期的大部分作品取材于他的航海生涯。通过这些作品,我们看到年青的麦尔维尔广阔的人生经历和崇尚民主的精神,也可以发现他对暴政和不公正的愤恨。他曾在南太平洋马克萨斯群岛(Marquesas Islands)泰皮斯(Taipis)部落生活过一段时间,据说这个部落属食人部落,但热情好客。他的处女作《泰皮》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段时期。作品对岛民及其淳朴和谐的生活大加赞扬,但抨击基督教传教士的所作所为,因为作者发现这些传教士竟不如前来试图皈依的人们那么文明。

麦尔维尔的杰作《白鲸》以宏大的篇幅讲述 “斐廓德号”(Pequod捕鲸船的故事,刻划了“无上帝之心却有上帝之威”的船长亚哈(Ahab)。亚哈疯狂地追逐白鲸莫比·迪克,结果导致他的船和众水手全军覆没。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冒险小说,包含了一系列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思考。捕鲸在全书的象征意义十分明显,代表着对知识的追求。作品穿插着对鲸类和捕鲸业不厌其烦的介绍,可谓寓义深远。叙事者在第75章《露脊鲸》(The Right Whale's Head)中说,露脊鲸属禁欲主义者,巨头鲸则是柏拉图学派,分别代表两大经典哲学流派。

麦尔维尔的小说哲学意味浓厚,但也不乏悲剧氛围。亚哈虽有英雄本色,但难逃厄运,或许最终不得善终。大自然绚丽多姿,但始终令人感到陌生,甚至潜伏着死亡。在《白鲸》中,麦尔维克向艾默生(Emerson)关于人类可以认识大自然的乐观主义理念发出了挑战。大白鲸莫比·迪克作为一个不可思议、硕大无比的角色主宰了整个小说,也使亚哈为之魂牵梦萦。有关鲸鱼和捕鲸的叙述并不能解读莫比·迪克;相反,这些叙述本身却往往成为某些象征,而且叙述的每一段情节都隐隐绰绰与同一个宏大的网络内其他每一段情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相关的构思(麦尔维克在《斯芬克斯》(Sphinx)这一章如此写道)并不意味着人类能如艾默生的作品所说的那样“解读”大自然的真谛。麦尔维尔叙述的情节逐步积累,其背后是一个神秘的意境。这个意境是恶还是善,是人还是非人,从未得到解答。

这部小说自成一体,前后呼应,具有现代感。换句话说,小说常常谈到创作本身的问题。麦尔维尔经常对写作、阅读和认知等心理活动进行评说。例如,书中有一章恰似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叙事者试图进行种属的分类,但最终还是做罢,大呼伟业难成(“上帝不让我有任何成就。这本书只不过是一份初稿──不,应是初稿之初稿。哦,时间、力量、金钱和耐心”) 。麦尔维尔视文学作品为未完成的文本或半途而废的手稿,很具有现代意识。

亚哈执拗地想象自己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豪气冲天,永世长存,可以凌驾于他的水手之上。他不明智地追求完成的文本,祈求最终的答案。但是这部小说表明,或许除了死亡,并不存在完成的文本,也没有最终的答案。

这部小说还从经典文学作品中汲取了某些灵感。“亚哈”取自《旧约》(Old Testament)中一个国王的名字,他渴望自己全知全能,与浮士德和上帝并驾齐驱。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剧中的俄狄浦斯王(Oedipus)为了揭开违忤天理的真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无独有偶,亚哈的眼睛被击中,然后腿部受伤,最后走向死亡。《白鲸》的故事结束时出现“orphan”(孤儿)一词。叙事者伊什梅尔(Ishmael)浪迹天涯,与孤儿无异。“伊什梅尔”取自《旧约·创世记》(the Book of Genesis in the Old Testament),是亚伯拉罕(Abraham)儿子的名字。伊什梅尔系亚伯拉罕与妻子撒拉(Sarah)的侍女夏甲(Hagar)所生。结果伊什梅尔和夏甲被亚伯拉罕丢弃在荒山野岭之中。

小说中另有几例为证。先祖雅各(Jacob)有一位妻子(雅各有好几位妻子)拉结(Rachel),小说结尾时救起伊什梅尔的那艘船即采用了拉结的名字。最后,对于信奉犹太和基督教的读者来说,这头超自然的白鲸不禁令人联想起圣经中约拿(Jonah)的故事。众水手认为约拿惹出了祸端,将他抛入大海。据《圣经》记载,约拿被一条“大鱼”吞噬,在鱼腹中生存了一段时间,后蒙上帝关照重返陆地。他试图逃脱惩罚,却给自己招致更多的磨难。

书中的历史元素也丰富了小说的内容。“斐廓德号”的船名取自新英格兰一个已消逝的印第安人部落,寓意此船难逃厄运。捕鲸实为一种骨干行业,特别是在新英格兰地区:该行业提供燃油供应,尤其可为照明提供能源。因此,鲸鱼的确有“shed light”(光照)天下之功。 同时捕鲸业本质上也具有扩张性,蕴含着昭昭天命的观念,因为美国人从事捕鲸,需远赴全世界各海域寻找鲸鱼(如今的夏威夷州被纳入美国管治的领土,也是由于当年充当美国捕鲸船只的重要加油基地。) “斐廓德号”船员的种族背景繁杂,宗教信仰各异,说明美国不仅是一个大熔炉,同时也具有浩瀚的情怀。 此外,亚哈还以悲剧的样式展示了具有民主精神的美国个人主义。他追求个人尊严,敢于与天地间无情的外力进行抗争。

小说的后记部分淡化了捕鲸船悲惨毁灭的一幕。麦尔维尔在整个作品中突出了友情和人类多文化社会的意义。船沉没后,伊什梅尔因一位挚友制作的雕花棺材获救。此人就是玻利尼西亚(Polynesia)王子,浑身刺青、勇猛异常的鱼叉手奎格(Queequeg)。棺材外形原始古朴,带有神秘性,糅合了宇宙万物的前世今生。伊什梅尔的生命实际上依靠一个象征死亡的物品得到拯救。生命从死亡中复归,结局如是说。

《白鲸》被称为“天然史诗”。作品以恢宏的气魄对原始自然背景下的人类精神进行了戏剧化描述,因为其中包含了猎人的神话、探知的主题、伊甸园岛屿的象征主义、积极对待前科技时代人类的态度、对重拾生命的追求等。法国作家和政治家亚历克西·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在1835年的《美国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中预言,美国的民主制度势必催动这个主题在美国升腾:

人类,超然于所在国家和时代的个人,站在大自然和上帝面前,满怀热诚又心存疑虑,具有罕见的特质,也饱尝难以想象的苦难,其命运将成为(美国)诗歌首选的主题,即使不是惟一的主题。

托克维尔推想,在民主制度下,文学将着重探索 “人类内心深藏的非物质特性”,不再纠缠于阶级和地位等外部或表面特征。当然,《白鲸》和《泰比》都属于这类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和《沃尔登湖》(Walden)也是如此。这类作品讴歌大自然,以牧歌的形式颠覆了以社会阶层为特征的城市文明。

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

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7-1895)(Courtesy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埃德加·爱伦·坡,南方人氏,如同麦尔维尔一样,具有超自然的晦暗色彩,集现实主义、荒诞和谐谑于一身。他对短篇小说的形式进行了精细加工,也开创了侦探小说之先河。他的许多短篇成为当代流行的科幻小说、恐怖小说和幻想小说的前身。

爱伦·坡的一生短暂悲凉,风雨飘摇。他年幼失怙,与19世纪许多美国著名作家的经历类似。1835年,爱伦·坡与未满14岁的同宗表妹弗吉尼亚·克莱姆(Virginia Clemm)结婚。一般认为,这一段奇特的婚姻是为了寻求他所缺乏的稳定的家庭生活。

爱伦·坡认为奇特是美的基本元素,他的作品往往别出心裁。爱伦·坡的短篇小说和诗歌充斥着命运多舛的内向型贵族人物 (艾伦·坡与其他许多南方人一样崇尚贵族理想)。这些色彩晦暗的人物似乎从来不从事任何工作,也不与人交往,成天蜇居在散发着霉味的昏暗的古堡内。居室的装饰往往是带有象征意义的地毯和幔帐,其样式奇特怪异,现实生活中的阳光、窗户、墙面和地板被遮得严严实实。隐约可见的一个个房间陈列着古老的典籍、古怪的画作和奇异的东方玩物。贵族们或拨弄乐器,或阅读古书,心情则凄凄惨惨,通常为逝去的亲人唏嘘不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贯穿着生与死这个主题,尤为典型的是被活埋的经历或走出坟墓后变成吸血鬼的情节,《活葬》(The Premature Burial)、《丽姬亞》(Ligeia)、《一桶白葡萄酒》(The Cask of Amontillado)和《厄舍府倒塌记》(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均属此类。在生与死和奢华的哥特式背景之间,是爱伦·坡的朦胧王国,但并非仅为装饰外表而己。凡此种种都反映了他笔下人物躁动的心理状态,外表温文尔雅,但内心阴险狠毒;象征性地表现了潜意识状态,从而构成了其艺术核心。

爱伦·坡的诗歌类似于许多南方作家的作品,有很强的乐感,对韵律的要求极为严格。他生前最著名的诗歌是《乌鸦》(The Raven,1845) ,至今仍然脍炙人口。这首诗怪异离奇,叙事者神情恍惚,夜不能寐,午夜时分还在捧书夜读,为自己“失去的丽诺尔”(lost Lenore)之死而悲伤。这时一只乌鸦来访(乌鸦以尸体为食,故象征死亡)。乌鸦站在他的门上,不吉利地重复着诗中著名的叠句──“永无复生”(nevermore)。诗歌最后道出了凡人注定一死的人生法则:

而这只鸟鸦,始终不曾飞去,仍然
站着,仍然站在
苍白的女神帕拉斯(Pallas半身雕像上,就
在我的房门上方;
而它的眼睛完全与
魔鬼的惺忪梦眼一模一样,
而鸟鸦上方的灯光
投下它的身影
印在地板上;
而我的灵魂,能从那阴影
在地板上漂浮的阴影中
升腾──永无复生!

爱伦‧坡的短篇小說——例如前面谈到的——被视为恐怖小说,但《金甲虫》(Gold Bug)和《竊信案》(The Purloined Letter)等短篇不如说属于推理小說。他的恐怖小说首开先河,此后 H.P. 洛夫科拉夫特(H.P. Lovecraft)和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等美国恐怖惊悚小说家的作品相继问世。他的推理小说则引领侦探小说的潮流,达希尔·哈默德(Dashiell Hammett)、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约翰·麦克唐纳(John D. MacDonald)等作家的作品随之纷纷涌现。他的作品还成为科幻小说的先驱。爱伦‧坡的这些短篇小說表现了作者如痴如醉地迷恋内心活动和尚未定论的科学知识,而正是这些科学知识促使19世纪人们的世界观从根本上日益世俗化。

爱伦‧坡通过每一类体裁的作品探索人类心理。他所有的短篇小说均闪烁着揭示心理活动的真知灼见。在《黑猫》(The Black Cat)中,我们读到:“谁未曾,无数次发现,自己做了坏事或傻事,唯一的理由是,他知道他不应该这样做。” 为了探究诡异奇特的心理活动,爱伦‧坡不厌其烦地描述人物癫狂极端的情绪。他的短篇小说具有煞费苦心的缜密风格,叙事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情节栩栩如生,让人不由得不信,恐怖感跃然纸上。

爱伦‧坡将颓废和浪漫的原始主义融为一体,为此欧洲人趋之若鹜,特别是法国诗人斯特凡·马拉美(Stéphane Mallarmé)、查理·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保尔·瓦莱里(Paul Valéry)和阿蒂尔·兰波(Arthur Rimbaud)。 爱伦‧坡对民主心怀贵族式的厌恶感,热衷于诡异人物和非人性的主题,但仍不失其美国特性。非但如此,他堪称印证托克维尔之预言的标准范例。托克维尔曾表示,美国的民主将催生暴露人类最深层的隐秘心理的作品。极度忧虑和心理上的不安全感似乎先在美国出现,然后才轮到欧洲,因为欧洲人至少拥有一个稳固复杂的社会结构,使他们能保持心理上的安全感。美国则不存在代偿式的安全;每一个人都是自我的个体。爱伦‧坡逼真地描述了自我奋斗的美国梦的阴暗面,揭示了物资主义和激烈竞争的代价: 孤独、异化和命若悬丝的景象。

爱伦‧坡的“decadence”(颓丧)也反映了19世纪的符号贬值现象——倾向于将许多不同时代和地区的艺术品随意糅合在一起,抽去其本质特征,使之简化成某一类装饰品。由此产生的风格上的混乱在一般缺乏自身传统风格的美国尤为明显。随着人口迁徙、城市化和工业化导致家庭解体和传统方式崩溃,风格的繁杂也反映了人类失去了条理清晰思想体系。在艺术领域,符号的混乱为奇思怪想推波助澜,爱伦‧坡毫不掩饰地以此作为经典短篇小说集《怪诞故事集》(Tales of the Grotesque and Arabesque1840)的主题。

女性作家与改革派

19世纪,美国女性作家在很多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她们被剥夺了投票权,不得就读职业学校,大部分高等教育与她们无缘,不得在公共场所讲演,甚至被禁止参加公共集会,也不能拥有财产。虽然存在这些障碍,一个声势浩大的妇女联络网蓬勃兴起。她们通过书信、个人联谊、正式会议、妇女报纸和书籍等促进社会变革。知识女性认识到妇女和奴隶面临同样的遭遇。她们勇敢地呼吁进行基本的改革,例如废除奴隶制,争取妇女投票权等,尽管她们受到社会的排斥,有时还陷入经济困境。她们的作品为知性表达更广泛的女性文学传统发挥了先锋作用。女性文学传统也包括情感小说。哈丽雅特·比彻·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的《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等女性情感小说曾风靡一时。这类作品感人肺腑,往往将有激烈争论的社会问题戏剧化,尤其是那些触及家庭、妇女角色和责任的问题。

废奴主义者莉迪娅·蔡尔德(Lydia Child,1802-1880)是这个联络网的领袖人物,对玛格丽特·富勒(Margaret Fuller)影响很深。她在1824年出版的小说 《霍伯马克》(Hobomok大获成功,书中表达了种族包容和宗教宽容的必要性。故事发生在麻省清教聚集的塞勒姆(Puritan Salem, Massachusetts),此后纳撒尼尔·霍桑也以此地为小说背景。作为一名社会活动家,蔡尔德创立了一所私立女子学校,创建和编辑了美国第一份儿童刊物,并于1833年出版了第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册子《为美国非洲裔呐喊》(An Appeal in Favor of that Class of Americans Called Africans。这部作品敢为天下先,她因此名声大躁,但个人财务蒙受了惨重损失。她于1855年出版《历代各国妇女状况史》(History of the Condition of Women in Various Ages and Nations,强调妇女的历史成就,呼吁为妇女争取平等地位。

安吉丽娜·格里姆克  (Angelina Grimké,1805-1879) 和萨拉·格里姆克(Sarah Grimké,1792-1873)出生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Charleston, South Carolina)优裕社区的一个大户人家,家境富裕,拥有多名奴隶。这两姊妹后来迁徙北方,为黑人和妇女权益奔走。作为纽约废奴协会(New York Anti-Slavery Society)的演讲人,她们是第一批公开向听众发表讲话的女性,听众也包括男性在内。她们通过书信、文章和研究报告阐述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的关系。

伊利莎白·卡迪·斯坦顿  (Elizabeth Cady Stanton,1815-1902),废奴主义者和妇女权利活动家,曾在波士顿居住,此间与莉迪娅·蔡尔德(Lydia Child)成为好友。斯坦顿与柳克丽霞·莫特(Lucretia Mott)共同组织了”1848年塞尼卡瀑布妇女权益大会”(1848 Seneca Falls Convention for Women's rights)。她还起草了《思想宣言》(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被誉为“妇女独立宣言”(Woman'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男女生来平等” 。宣言还纳入了要求给于妇女投票权的一份决议。19世纪60和70 年代,斯坦顿与苏珊·安东尼(Susan B. Anthony)联合倡导妇女的投票权,组成了以废奴为宗旨的“妇女忠诚全国联盟”以(Women's Loyal National League)及”全国妇女投票权协会”(National Woman Suffrage Association),同时联合编辑出版《革命》(Revolution周报。斯坦顿任妇女投票权协会会长达21年之久,为争取妇女权利发挥了先锋作用。她曾在数州发表公开演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她7名子女的教育提供支持。

卡迪·斯坦顿的丈夫去世后,她对性别不平等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层的研究。她的《妇女圣经》(The Woman's Bible ,1895)一书揭示了犹太教-基督教(Judaeo-Christian)传统中根深蒂固的排斥妇女的偏见。她就离婚、妇女权利及宗教等问题发表演讲,直到她86岁去世。她在去世前不久,还给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总统致函,要求支持妇女的投票权。她著作等身,其中包括合著的三卷集《妇女投票权历史》(History of Woman Suffrage ,1881-1886)以及一部直言剖白、文笔幽默的自传。 她最初常用笔名,但后来采用真名写作。

索杰纳·特鲁斯(Sojourner Truth,1797-1883) 的一生体现了这一批同时代杰出女性的顽强和魅力。特鲁斯出生在纽约一奴隶家庭,在荷兰语的环境里长大。1827年,为了摆脱奴隶制,她逃离纽约,带着儿子和女儿投奔乐于助人的美国荷兰裔冯瓦格纳(Van Wagener),在他家里帮佣。在冯瓦格纳一家的帮助下,她赢得为儿子争取自由的官司,从此改姓冯瓦格纳。她后来开始独立闯荡,曾经与一位牧师一起帮助一些妓女皈依基督教。她本人也搬到一个具有进步思想的共有制住所居住。她开始以自己富有魅力的声音和思想发挥感染力,遂有“Sojourner Truth”(真理的旅居者)之誉。为了传播这些真知灼见,她独行天下,足迹遍及很多州,历时30余年,通过发表演讲,唱圣歌和布道,呼吁废除奴隶制。她受到伊利莎白·卡迪·斯坦顿的鼓励,开始倡导妇女投票权。奥利芙·吉尔伯特(Olive Gilbert)整理并编辑的《索杰纳·特鲁斯自述》(Narrative of Sojourner Truth1859以自传的形式讲述她的经历。她一生没有读过书,说英文带有荷兰语口音。据说,索杰纳·特鲁斯曾被人指责为男扮女妆,她为了证明自己的女儿身,在一次妇女权益大会上不惜袒露自己的胸膛。有一次一名男子声称女人低人一等,她的回答已成为脍炙人口的名言:

我耕田种地,然后参加酒吧的聚会,没有男人能超过我!我难道不是女人?我干的活一点不少于男人,吃的也不少于男人──只要我能够这样做──而且同样遭受鞭打!我难道不是女人?我生了13个孩子,眼睁睁看着他们几乎全被卖给别人当奴隶。我像我母亲那样悲痛地号啕大哭,但只有耶稣才听见我的哭声!我难道不是女人?

她口齿伶俐,幽默,谈锋犀利,人们认为她与著名的蓝调歌手颇多相似之处。哈丽雅特·比彻·斯托(Harriet Beecher Stowe)等很多人从这位有远见的黑人妇女身上看到了智慧的光芒。她还会公开宣称:“主啊,主啊,我甚至能爱白人!”

哈丽雅特·比彻·斯托( Harriet Beecher Stowe,1811-1896)

哈丽雅特·比彻·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纪美国最畅销的一本书。这部小说最初在《国家时代》(National Era)杂志上连载(1851-1852),即刻引起轰动。仅英国就有40家出版社印刷了此书,随后迅速被译成20种其他文字,获得法国作家乔治·桑(Georges Sand)、德国作家海因希里·海涅(Heinrich Hein)、俄罗斯作家伊凡·屠格涅夫(Ivan Turgenev)等人的好评。作品饱含激情地呼吁结束美国的奴隶制,因此引发了一场大辩论,10年后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爆发。

《汤姆叔叔的小屋》获得成功的原因不言而喻。作品表达的观点认为,在理应推崇民主和倡导人人平等的美国,奴隶制的存在代表着极大的不公正。

斯托本人是老一代新英格兰清教世系(New England Puritan)的典型代表。父亲,兄弟和丈夫均是学识渊博的著名新教牧师和改革派。斯托夫人在教会参加礼拜活动时––亲眼目睹一名衣衫褴褛的老年奴隶遭到毒打––开始小说的构思。她后来说,小说受到上帝的感召,“written by God”(由上帝下笔成书)。 她受宗教热情的驱动,力图改造生活,使之增添更多的虔诚。浪漫主义时期开启了感伤文学的时代:家庭和爱情的道德伦理占绝对上风。斯托夫人的小说之所以抨击奴隶制,完全是因为后者违背了家庭伦理。

汤姆叔叔,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奴隶,他是真正的基督殉道者。他尽心竭力使善良的主子圣克莱尔(St. Clare)皈依上帝,在圣克莱尔死后为他的灵魂祈祷,他自己也因保护女奴惨遭杀害。奴隶制被描述为一种邪恶,并非出于政治或哲学缘由,主要是因为奴隶制造成家庭破裂,摧毁了正常的父母之爱,本质上违反了基督精神。书中有一些最让人揪心的情节,例如有一名受尽折磨的女奴看着自己的孩子撕心裂肺地哭泣,做为孩子的母亲却无能为力;另有一位做父亲的被当作奴隶出卖,被迫离开家门。这一幕幕场景揭露了破坏神圣的家庭亲情的犯罪行为。

斯托夫人这部小说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抨击南方。她去过南方,也喜爱南方人,对南方人的描写也是友善的。在斯托的笔下,南方奴隶主是善良的主人,对汤姆不薄。圣克莱尔本人也憎恨奴隶制,愿意让家里所有的奴隶获得自由。西蒙·莱格瑞(Simon Legree)则是一个邪恶的奴隶主,属于北方人,对人穷凶恶极。这部小说实际上希望南北方和解,但没有想到十年之后南北两方却一步步走向内战。这部小说最终成为废奴主义者及其他人讨伐南方的武器。

哈丽雅特·雅各布斯 (Harriet Jacobs,1818-1896)

哈丽雅特·雅各布斯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的奴隶家庭,由女主人教她读书写字。女主人去世后,她被卖给一个白人奴隶主。奴隶主试图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她奋力进行了抵抗。她后来遇上另一名白人,两人相爱,生下两子。孩子随后与曾祖母一起生活。她毫不掩饰地写道:“出于自愿没有什么不光彩,屈从强压最不堪忍受。”她逃出奴隶主的家,人们以为她已经逃往北方。

她担心被抓回去再当奴隶并受到惩罚,设法躲藏在奴隶主所在的城镇内,以外祖母家一个黑森森的小阁楼为栖身之处。她在天花板上钻出一些小孔,可时常看一眼她钟爱的孩子,她就是这样渡过了7年的时光。她最后逃亡到北方,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Rochester, New York)落脚。当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正在罗切斯特出版倡导废奴的报纸《北方之星》(North Star。附近的塞尼卡瀑布市(Seneca Falls)刚举行了一场有关妇女权利的大会。雅各布斯在罗切斯特与公谊会(Quaker)维护女权的废奴活动家埃米·波斯特(Amy Post)成为朋友。波斯特鼓励雅各布斯写自传。1861年,雅各布斯以笔名“林达·布伦特(Linda Brent)”出版了由莉迪娅·蔡尔德负责编辑的《一名女奴的人生际遇》(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公开谴责对女性黑奴的性剥削。雅各布斯的作品,如同道格拉斯的著作一样属奴隶自述体。这种类型的作品最早可追溯到殖民时期的欧劳达·埃奎阿诺(Olauda Equiano)。

哈丽雅特·威尔逊 (Harriet Wilson,1807-1870)

哈丽雅特·威尔逊,美国第一位发表小说的美国非洲裔,代表作为《我们黑人:一名自由黑人的生活片断,身居北方两层楼白色房屋,甚至这里也笼罩着奴隶制的阴霾》(Our Nig: or, Sketches from the life of a Free Black, in a two-storey white house, North, showing that Slavery's Shadows Fall Even There ,1859)。 作品以现实主义手法和生动的情节讲述一名白人妇女与一名黑人男子的婚姻, 同时还描述了一家富裕基督教家庭中黑人仆佣的艰难生活。作品最初被视为自传,现在人们认为这是一部小说。

与雅各布斯一样,威尔逊没有用真名发表作品(Our Nig是反其意而用之)。她的作品多年被人们忽视,近年来才得到改变。在那个时代,大多数女性作家的作品都遭到同样的命运。在美国黑人小说研究领域居领先地位的著名美国非洲裔学者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 )于1983年再版了《我们黑人》一书。

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7-1895)

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当时最著名的美国黑人废奴运动领袖及演说家。他出生在马里兰州(Maryland)某种植园的奴隶家庭,青年时代有幸被送往环境较为自由的巴尔的摩(Baltimore)接受教育。1838年21岁时,他逃至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得助于倡导废奴主义的编辑威廉·劳埃德·加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开始为废奴组织四处演讲。

1845年,他出版《美国奴隶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人生自述》(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An American Slave,成为众多奴隶叙事作品中最优秀和最著名的作品。这本书的第2版于1855年问世,1892年修订再版。奴隶叙事作品通常由不识字的黑人向白人废奴主义者讲述,常被用作宣讲材料,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几年间十分流行。道格拉斯的人生自述生动形象,文采飞扬,以独特的方式揭示了奴隶制度下人们的心理活动,以及这种制度给黑人造成的苦痛。

奴隶叙事作品是美国黑人文学最初的形态。在白人主宰的美国社会,美国非洲裔很难确立自己的认同感,这种文学形态有助于实现这一点,在整个20世纪继续对黑人小说技法及主题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拉尔夫·埃利森(Ralph Ellison)、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等20世纪黑人作家的笔下,经常可以发现这样一些迹象:试图找到认同感,对歧视行为愤愤不平,感到自己的存在不为人知,过着经常被人追逐的地下生活,得不到白人多数的承认等。

--选自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出版的«美国文学简史»(Outline of American Literature)。英文原文见The Romantic Period, 1820-1860: F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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