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3
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即时发布
2010年9月3日
国务卿克林顿和财政部长盖特纳的声明
关于日本自行对伊朗实施制裁的声明
美国欢迎日本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929号决议宣布对伊朗实施新的制裁。这标志着国际社会为打击扩散行为和防止伊朗发展核武器进行的努力迈进了一大步。日本加入了欧洲联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挪威等负责任的国家行列。这些国家也对伊朗拒不履行其国际义务实施了有关制裁。
我们特别赞赏日本决定对伊朗在扩散问题上引起关注的一些实体和个人实施制裁,其中包括国民银行(Bank Mellat)等多家银行、伊斯兰革命卫队(Islamic Revolutionary Guard Corps)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船运公司(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Shipping Lines)。这些制裁措施——加上日本还建立了涉及伊朗的所有交易的金融授权系统,禁止与扩散有关的双重用途产品转运到伊朗,禁止对伊朗的能源业进行新的投资或销售产品、服务和技术——将使伊朗在国际金融、工业和能源领域进一步受到孤立,保护日本的银行和工商业不受伊朗持续进行的非法活动的影响。我们认识到,日本作为伊朗的主要贸易伙伴,决定全力执行安理会1929号决议,并非不需要付出代价,为此我们表示赞赏。
日本实施的制裁充分表明,国际社会致力于向伊朗领导人明确指出以下的选择:履行国际义务,即可享有融入国际体系的惠益;继续拒不履行责任,必将日益陷入孤立并为此承担后果。我们已经做出前所未有的努力与伊朗进行接触。我们仍承诺采取外交解决方案处理国际社会对伊朗核活动的关注。我们相信,对伊朗领导人进一步施加压力是达到这个目标最好的方式。
我们吁请其他国家效仿日本,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国际社会的努力。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