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1

随着时间的发展,《美国残疾人法》产生了新的含义,扩大了适用范围。这项法律确保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非歧视性,但未提及在出现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如何行事。不过,这项法律的含义现在显而易见,尤其是在出现了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和多起自然灾害之后。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和全国残疾人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应急措施建议。国会和各州作了相应立法。2004年7月,布什总统指示成立了应急准备与残疾人跨机构协调委员会(Interagency Coordinating Council on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Individual Disabilities)。这个协调委员会的目的是:
- 在应急准备计划中,考虑本机构残疾雇员和本机构所服务的残疾人的特殊需要;
- 鼓励──包括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各州、地方及部落政府、民间组织和个人在落实应急计划时,考虑到残疾雇员及残疾人服务对象的特殊需要;
- 在落实与残疾人有关的应急准备计划时,促进联邦、州、地方和部落政府、民间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合作。
2006年4月,跨机构协调委员会会长萨瑟兰(Daniel W. Sutherland)在全国飓风会议(National Hurricane Conference)上,就如何将残疾人纳入应急管理程序作了讲话。基于2005年飓风季节的教训,他说:
必须在整个应急管理过程中更加有效地考虑到残疾人的需要和能力。所有美国人在紧急状态下都面临困难,但对残疾人及其家人来说,他们往往面临成倍的困难。这不是一个只需我们在讨论卡特里娜飓风教训时稍加一提的"袖珍"问题;在海湾沿岸地区中,残疾人口占将近20%。这些是复杂的问题,影响到很多人,我们必须更有效地加以解决。我们认识到,在发生灾难时,州和地方政府是一线反应机构。我们的职责不是给你们的工作增加新的负担,而是找到我们可以帮助你们有效应对这里出现的复杂和特殊问题的途径。残疾人不愿被动地接受帮助。相反,残疾人可以给处理这些问题带来独特的活力、经验、设想和决心,因此他们可以作出巨大贡献。残疾人及其家人以及为他们提供服务的机构愿意常出力;你们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加入进来。
萨瑟兰讲话的全部文稿刊登在http://www.dhs.gov/xabout/structure/editorial_0842.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