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1

美国国务院《美国参考》
Cheryl Pellerin
华盛顿--在《南极条约》(AntarcticTreaty)于1959年在华盛顿签署50周年之际,28个成员国代表于4月6日至17日在美国巴尔的摩市举行了第32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The 32nd Antarctic Treaty Consultative Meeting)。此次行动将使南极原生动植物得到更好保护,前往地球最南端的南极洲观光的游客数量受到限制。
条约涵盖包括冰架带的南纬 60°以南地区。条约的主要条款阐明,南极地区将只用于和平目的,向科学考察开放,在南极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国家要分享其研究计划和结果,禁止在南极进行核试爆,以及条约国将定期举行会议。
美国国务院海洋和极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美国出席协商会议代表团团长埃文·布卢姆(Evan Bloom)在4月17日的电话会议上说:"我们结束了一个非常圆满的会议。"与会者包括400名外交界人士、南极项目主管和后勤专家、来自47个国家的极地科学家,其中包括在南极设有基地的28个协商国的科学家、参与《南极条约》体系的一些实体的代表、以及数个非政府组织的观察人士。
在会议期间,与会各方就有关旅游的规定达成共识,其中包括禁止载有500人以上的游轮向南极运送游客登陆,以及游船登陆游客一次不得超过100人。这些规定在得到所有协商国批准后便具有约束力。
各方还同意支持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为加强南极地区船运安全和为游船提供更有力的救生保护而进行的努力,并致力于保护整个南极生态系统。
有关的环境保护议定书将南极洲定为专门用于和平与科学目的的自然保护区,并就人类在南极洲的活动制定出原则和规章,其中包括必须制定科研重点等。
保护南极环境的下一步工作包括,争取各协商国——包括美国在内——通过有关旅游活动的规定,并与国际海事组织共同努力加强海运安全。
《南极条约》的协商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厄瓜多尔、芬兰、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荷兰、新西兰、挪威、秘鲁、波兰、俄罗斯联邦、南非、西班牙、瑞典、乌克兰、英国、美国和乌拉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