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6

R.安德列.克雷默
R.安德列.克雷默(R. Andreas Kraemer)自德国柏林的生态研究所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该研究所的主任。他是设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市的杜克大学的柏林项目教授,并担任OekoWorld“绿色”投资顾问委员会共同主席。他在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政策领域从事研究20多年,对该领域的情况十分熟悉。他还在2008年成立的华盛顿特区生态研究所兼任所长。
德国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方面一直领先。它在国内制定的雄心勃勃的保护气候政策促进了新技术的发展并扩大了就业机会,现在这些技术正出口到世界各地。
德国现在最关心的不是气候变化对国内的剧烈影响,而是世界各地的事态发展可能给其他国家带来政治不稳定、贸易损失、引发移民潮及最终导致冲突。德国人认为,在国外提倡良好的气候政策符合德国的最大利益,也是作为良好的世界公民应尽的责任。
德国处在欧洲的中心,周边邻国均是欧盟成员国,所以,德国在地理和政治上均占据着一个有利的地位。有些欧盟国家,如比利时、荷兰、英国或丹麦,可能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影响,而地中海沿岸国家则将因降雨规律的改变而深受影响。德国拥有一个相对强大、组织严密和高效的政府,因此能够比一些小国--尤其是欧盟以外的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应对新出现的威胁。
德国的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地区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但那里人口不密集。可是,我们发现在沿江和沿河地区建有许多房屋、企业和运输基础设施。季节性的低水位已迫使核电厂和其他设施偶尔关闭。最近所有大江大河破记录的洪水泛滥被认为是气候变化的结果,因为较温暖的大气层携带更多水分,从而引起更强的降雨或降雪。今后,这些受气候威胁的地区的部分居民可能必须撤离,但目前人们尚无紧迫感。
转型
提高能源效率和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德国保障未来气候安全的首选方法。矿物能源可能被淘汰,核电可能也是如此。
国内从深煤层采硬煤的生产成本很高而且已在逐步淘汰。表面开采软煤(褐煤)用作发电厂的燃料还将维持一段时间,但在政治上已处于守势。在德国很可能不会再建造新的煤炭发电厂。从成本来看,国内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绝不可取,但依赖进口不仅昂贵而且会威胁到石油供应。近几年冬季,俄罗斯中断供应天然气虽然没有直接影响到德国,但仍然引起了种种担忧,包括能源供应保障以及处在俄罗斯阴影下的新兴民主国家的前景。
德国的能源税提高了燃料、汽油和电力的价格,促使家庭和企业追踪能源消费量。制造商开发出高效的工业设备、家用电器和汽车,而建筑法规则鼓励安装隔热保温和有效的取暖(制冷)系统。公共投资项目、减免税收以及专项信贷均支持对现有建筑的改造以及高效的热电联产。
通过电价扣减(Net metering)和优惠的长期收购电价(feed-in tariffs)为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费者提供支持,逐步使配电结构更加多元化。根据《联邦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条款,长期收购电价高于上网电价(grid price),以支持处在市场早期发展阶段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特别是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这样的电价可为可再生能源的风险投资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降低至与上网电价的成本相同时,即可结束这种保护性电价。

德国从来没有侧重于通过粮食发酵生产作为生物燃料的乙醇,因为这样做效率低和而且对环境有害。但德国采取了更广泛的方法研究生物能源,包括生物柴油、沼气和木屑颗粒。生产可存储的生物质和沼气,然后将其转化为电力和热能,这是一个非常有活力和充满希望的领域,它不但吸引了技术创新者,还吸引了投资者。
由于实行了这些政策,现在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总量的15.1%及能源消费总量的9.5%(2008年)。去年该行业的营业额是290亿欧元(超过400亿美元),而且为约28万名不同资历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2008年,德国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减少了1200万吨,与2007年相比减少了1.2%。总排放量现在是9.4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在《京都议定书》的目标区间之内。根据这个目标区间,德国在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排放量应比1990年的排放量减少21%。德国2008年的排放量低于1990年排放量的23.3%,因此,德国很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什么时候德国能够从可再生能源提供所需的所有电力?联邦资助的一个研究和示范项目已把风力和太阳能发电厂与沼气发电厂、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站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发电厂”(kombikraftwerk.de)。研究表明,德国各地连接在一起的三十六家工厂能够按照电网负荷曲线在全年按固定的电力需求比例提供电力。
对可再生电力和工业规模潜力的评估表明,可在2050年实现全面转用可再生电力。如果采用智能电网技术、需求响应、变负荷用电、长期收购电价和电动汽车的电池蓄电等措施,这一转型将会更早实现。德国政府希望在2020年看到境内道路上有100万辆电动车。在此期间,燃煤电厂和核电站将被逐步淘汰,使转型从气候变化、核技术扩散风险和安全政策代价的意义上更具吸引力。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得:向国外推广解决方案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德国没有等待其他国家先行,然后再复制其解决方案。相反,德国不仅制定了国内政策,还与欧盟伙伴共同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欧洲总体政策。德国与俄罗斯等能源出口国及许多其他国家主动接触,使德国的能源来源多样化,提高了能源保障及对减排必要性的认识,为无法避免的气候变化影响做好准备,并向可持续发展的、公平的社会迈进。
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在建立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和国际碳行动伙伴关系(ICAP)的过程中德国所发挥的领导作用,这项努力推动了碳市场中的国际合作,提高了市场效率。跨大西洋气候桥梁(Transatlantic Climate Bridge)使德国与美国和加拿大建立了双边联系。德国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合作有很大一部分侧重于气候变化解决方案和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这种积极主动的态度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它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欧盟成立之初以及(更具体地说)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自1986年建立了完整的联邦环境部之后,德国的环境、气候和能源政策不再受党派和政府换届的影响,始终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德国制定了有效的国内政策,大力开发新技术和服务,并于此等技术和服务在欧洲市场成熟后再推广至其他国家,从而创造了新的业务和就业机会,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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