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6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
Guy Olson(特约撰稿人)
华盛顿──丹佛一家小投资公司的总裁伍迪·比尔兹利(Woody Beardsley)对可再生能源的前景感到非常乐观。他说,2009年通过的《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ARRA)中包含的对太阳能、风能及其他可再生电力工业的金融鼓励措施,不仅如奥巴马总统所承诺的那样,可在今后三年中使可再生能源产量增加一倍,而且还将为今后的扩展创造条件。
据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局(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统计,可再生能源如今占美国能源消费量的7%。
《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即经济刺激法案──由总统于今年2月在丹佛签署生效。该法案规定,在今后两年内,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可将政府提供的抵税额用作对项目投资者的直接付款。比尔兹利对本刊表示:“这加快了收回投资效益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扩大了投资者队伍。”
他说,他的公司──混合能源集团(Hybrid Energy Group)──过去只能寻找需要缴纳大笔税款的投资者,因为只有这些投资者才能充分利用项目的抵税额。他说:“面对日益疲软的经济,要寻找这类投资者变得越来越艰难。”
比尔兹利说,作为营利公司的混合能源集团利用联邦和州的税收优惠政策购买了价值73万美元的太阳能系统,2月17日奥巴马总统在丹佛自然科学博物馆的楼顶上参观了该系统。比尔兹利指出:“[像该博物馆]之类的非营利机构不可能利用任何联邦或州的税收优惠政策或把资产折旧。因此,我们购买了该设备,帮助该非营利机构实现了其可再生能源目标。”
混合能源集团将在今后20年内拥有并管理这个由465块聚热板组成的太阳能系统,享受设备折旧减税,博物馆则向该公司支付电费。合同期满时,博物馆可以购买该设备——价格会比原购买价低得多——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该公司继续管理。同时,混合能源集团的其他几个项目也处于不同的谈判和策划阶段,这些项目将为丹佛地区其他几座社区建筑物安装价值400万美元的太阳能板。
他说:“许多人希望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投资,但不知如何着手。我们正努力为他们建立[集资]机制,同时为社区提供服务。”

各州、各市自创门路
近年来,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大部分动力源于州及市政府。
总部设在佛蒙特州蒙彼利埃 (Montpelier)的"清洁能源州际联盟"(Clean Energy States Alliance, CESA) 执行主任辛克莱(Mark Sinclair)说:"美国各州确实已成为投资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亮点,它们了解清洁能源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的各种机遇。"
这个致力于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市场的组织创立于2002年,现已发展成包括加州和佛蒙特州等20个州在内的组织。
这些州的清洁能源基金资助可再生能源企业或项目,它为市场预估或经营规划、债务和股票融资、刺激生产拨出款项。这类资助对处于开创初期或受商业贷款机构排斥的公司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各州的清洁能源基金还为想要在自己家里安装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消费者提供赠款、退款和贷款。
辛克莱向《美国参考》记者表示,这些资金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有的通过在消费者的电费帐单上增加一项特别收费;有的从公用事业公司合并收益中提取;有的则来自销售发电设备。
CESA下属的一个较小的组织──由宾夕法尼亚州 "再投资基金会" (TRF)掌管的"可持续发展基金"(TR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und)──的起步资金部分来自两个公用事业公司的合并所产生的收益。它通过一个有3200万美元的帐户来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清洁能源项目。该基金管理公众和慈善团体等多类投资者的资金, 向风力发电场或太阳能系统开发商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并鼓励建筑商在宾夕法尼亚州及某些邻近州的新、旧建筑内安装节能的照明、取暖和制冷系统。
TRF能源组管理主任桑德斯(Robert Sanders)说:"我们的运作模式是利用很少的公共资金取得很大的效益。我们的方法是用我们自己的可灵活支配的资金来吸引其他各方的资金。"通过各种独具创意的贷款和租赁达到目标。
CESA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自1998年以来,各州的清洁能源基金已资助了近5万个项目,这些项目"每年发电53亿度,足以向50万户家庭提供电力"。2007年,各州基金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共投资15亿美元,另外还利用了26亿美元的民间资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