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1
伊兰·斯塔文斯
作者解释了西班牙语和英语如何以及为什么会在美国相互混合,从而创造出一种不止用于口头表达而且诉诸文字的日益流行的杂交语言。伊兰·斯塔文斯现任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学院拉丁美洲与拉美裔文化专业刘易斯-西布林(Lewis-Sebring)教授,其著作包括Spanglish: The Making of a New American Language (HarperCollins出版) 和Lengua Fresca (清新语言) (Houghton Mifflin出版)。
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5年的数据显示,拉美裔人口已达4300万人左右,接近一个增长的临界点,其族群特徵也正在形成。西班牙式英语——即西班牙语和英语的混合——正是该族群特徵的最集中的反映。无论在大街上、教室内、政客之间、布道坛上,还是在收音机、电视及互联网上,人们都在不求甚解地使用这种新语言。
从历史上看,西班牙式英语可以上溯至美洲殖民时代;当时伊比利亚文明在佛罗里达州和美国西南部留下了烙印。在墨西哥于1848年将领土的几乎三分之二 (科罗拉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加利福尼亚州、犹他州) 卖给美国之前,西班牙语是商业和教育所用的语言,并且与土著语言相互影响。随着英国人的到来,西班牙语和英语开始了一个杂交过程。这个过程因西美战争的爆发,在十九世纪末叶得到加强——美国人带着英语来到了加勒比盆地。
尽管从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到阿根廷的潘帕斯,西班牙式英语能在西班牙语世界的其他许多地方听到,其蓬勃发展却是在美国。人们可能会在美国乡村地区听到这种英语,但要到拉美裔聚居的大城市──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市、得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市和休斯敦市、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市、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市、以及纽约市──才能感觉到其最强劲的影响力。然而,西班牙式英语并非只有一种,而是有许多不同的分支,例如奇卡诺式英语、古巴式英语、波多黎各式英语、多米尼加式英语等等,其用法也因地点和时代背景的不同而各异其趣。举例来说,一位不久前刚到邻近的得克萨斯州埃尔帕索市的墨西哥移民使用的特定说法可能使之有别于居住在美国东北部新泽西州的第二代哥伦比亚裔美国人。
一般说来,所有讲西班牙式英语的人都会用到三种方法:代码转换,即在同一句话中轮换使用西班牙语和英语的成分;同步翻译;以及编造《牛津英文词典》和《西班牙语词典》中都没有的新词,例如用“Wáchale!”代替“Watch out!”(小心!),用“rufo”代替“roof”(屋顶)。
全球各地有数不清的“边界”语言,包括英语式法语 (法语和英语)、葡西语 (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希阿语 (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这些语言都引起争议并不足为奇。有人视它们为夹生的自创语言,非驴非马;另一些人却为其中的创意喝彩。关于西班牙式英语也是众说纷纭。其批评者们宣称,这证明拉美裔没有在像以往的移民那样融入美国文化。我对此看法不敢苟同。拉美裔已经是美国最大的少数族群。他们的移民规律与其他族群也不尽相同。至少有一点值得注意,他们的老家就在隔壁,他们陆续来到美国,而其他族群中的大多数人则是某个特定时期的移民;此外,在构成今日美国很大一部份的领土上,有好几百年的时间人们都是使用西班牙语。
此外,我们需要考虑1980年代在全国普及的双语教育所产生的影响,这是一项联邦政府资助的计划。曾经接受此教育的拉美裔学童与西班牙语和英语都有某种联系,尽管这种联系可能不深。这些因素合在一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西班牙语没有像其他移民语言那样逐渐式微。恰恰相反,这种语言在美国流行的势头日盛。但是,西班牙语并非保持在某种纯正、没有搀杂的状态,而是为了适应新挑战不断地变化。
十年来我一直在记录西班牙式英语的词汇,并且已经对这些词汇产生了感情。2003年,我出版了一本有大约6000个词条的词典,并且将塞万提斯的名著《唐吉诃德》第一章译成西班牙式英语。我一直在继续翻译,目前已经完成这部小说的前一半。
关于西班牙式英语的疑问不可胜数。它是一种方言吗?它是否应该与克里奥尔语(Creole)相比较?它与黑人英语有哪些相似之处?它是否会成为一种有其可认知语法的羽翼丰满且自给自足的语言?对于这些问题,语言学家们似乎有多种不同的回答。就我个人来说,我要引用曾经撰写一部多卷意第绪语(Yiddish)史的语言学家马克斯·魏因赖希 (Max Weinreich) 的话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魏因赖希说:语言和方言的不同之处在于语言有陆军和海军做后盾。我也经常指出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过去一、二十年里,用西班牙式英语写作的尝试已在无数社会群体中出现,这意味着其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口语。目前有用这种语言写就的长短篇小说和诗歌,还有电影、歌曲及数不尽的互联网站。
我的一位学生曾面带笑容地将西班牙式英语称为“奇异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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