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1
罗宾·弗里德曼
自从这个世界里有十来岁的青少年开始,大概就一直有俚语。今天的电子通信手段,以及一些学者正在转变的态度,已经使俚语走出口语王国,进入书面世界,为更多的人所接受。本文简述了这一变化。作者罗宾·弗里德曼 (Robin Friedman) 是一名记者和儿童与青少年读物作者。
如果你觉得英语变得越来越短,你可能没有错。从新闻字节和手机短信到我们的注意力,一切都在缩短,但我们对俚语的依赖却日益加深。
为什么呢?
这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新技术装置和无暇喘息的生活节奏、无所不在的青少年用语、以及不可抗拒的进化过程——精简、精简、再精简。
由于时下如此之多的日常交流是在网上进行——不止是电子邮件,还有使用日益时髦的装置发送的短信——日常英语似乎已经变成由新发明的缩写词、神秘的数字与字母组合、甚至显示面部表情的符号构成的密码。 :)
经常是只用小写字母。
特定数字,尤其是 2 和 4,扮演了明星的角色——分别取代了 to 和 for〔译注:因为发音相同);但更让人大惑不解的发展是用数字 3 取代字母 e (b3 和 th3) ,以及利用数字 8 的发音 (gr8 和 l8r 代替 great 和 later)。
虽然此类大胆创新的缩写词中有一些可能不言自明 (u 代替 you 和 ur 代替 your) 或还算合乎逻辑 (b4 代替 before),或者强调了所用字母的发音 (qt 代替 cutie 和 cu 代替 see you) 或是作为缩略词 (cuz 代替 because),或者可能只是严格的缩写 (bff 代替 best friends forever);另有一些就似乎让人难以索解 (peeps 代替 people)。
此外,在一个罕见的例子中,新用法的长度超过了旧用法 (i luv u 现在是i heart u)。
有些流传甚久的词汇已经广为人知: lol (laughing out loud),btw (by the way),以及 imho (in my humble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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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则像迷一样地让人费解:iykwim (if you know what I mean)、mtfbwy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wysiwyg (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
有些时候,这种字母大杂烩让除语言学家和电脑牛人外的所有其他人头昏脑胀。但当你一边开车、一边不得不使用一个牙签大小的装置回复公司通知时 (这种做法不值得提倡,也不合法,但不幸的是太常见了),你不得不承认其快捷——甚至有必要。
然而,除了 peeps 外,上面的例子大多用于书面俚语。口头俚语又完全不同,并且在这个领域中才真正是年轻一代说了算。
今天的俚语比昨日的密码变得还快。一两年前风行的说法可能毫无理由就不再受到当今青少年的喜爱,例如:phat、sweet、excellent、awesome (均为 good 的意思)。太九十年代了,哥们儿。
话说回来,俚语的本质就是短命。成为俚语的必要条件是有一种常新的感觉。俚语就象时装一样,绝对不会经久不变。美国人最终会厌倦甚至是最流行的说法,并且在经过自然筛选后,只有强者才能生存。
那么这些日子流行什么呢?是指这个月吗?
如果你使用 hot (意思是 good,也指 attractive),你会给人不落伍的感觉;或者 (至少就温度而言) 如果你使用自大萧条以来曾吸引每一代人的一个词,你给人的感觉会是 cool。
用俚语标准衡量,cool 绝对属于老派。它起源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的爵士乐文化,但自那时起的每一代人都把这个词视为己有。
事实上,许多说法都带有与 cool 相同的含义,例如 bully, groovy、hep、crazy、bodacious、far-out、rad、swell,但统统没有 cool 的生命力持久。
Cool 不仅在当今的青少年中流行,也被父母们挂在嘴边。在借用孩子们的用语上,大人们真可谓是恶名远扬;然而在当今世界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否了解在孩子的消费市场中应该使用何种语言意味着有利可图或走向破产。据追踪年轻人市场的研究公司Taylor Group指出,13至19岁青少年人口在美国经济中的年消费额高达1700亿美元。
这就是如此之多的俚语进入大众语言的原因,无论是在媒体、流行文化或岁数较大的中年人的日常用法中都是如此 (stick it to the man、you rock、whatever、old school、talk to the hand)。
归根结底,俚语的固有吸引力在于每一代人打造自己语汇的机会;其结果是一个人们为了感受语言的快乐而使用的有趣言语组合。
然而,由于其中一些词汇常常出自旁门左道,它们可能招人反感。事实上,反对者很久以前就指控说,俚语导致公众话语堕落。可是这种指责只能证明其生命力。就其特徵而言,毕竟俚语比标准英语更伶俐。俚语不仅诱人,而且能够产生幽默和甚至富有诗意的闪光。
1961年,《韦氏大学词典》 (1898年开始发行并享有盛誉) 第三版转向流行出版物寻找新词条,而不像以往各种词典的编撰那样仅仅向屈指可数的学者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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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次收录俚语的版本被一些人指责为“糟糕透顶”、“可悲”、“耻辱”。
然而时至今日,所有词典都收录俚语,尽管有人并不开心。一些学者认为词典应该教导人民如何适当使用语言,他们发起的“规范性”运动竟然将持不同观点的学者称为laxicographer,并且指责这些学者“反教育”。 [译注:laxicographer从lexicographer(词典学家)而来,这里用lax取代lex,用以嘲笑支持俚语者治学不严谨。]
与此同时,主张词典应具有“描述性”的学者则认为任何常用语言都应收录到词典里。这些学者更关心信息是否得到传达,而不是语言是否得体;在他们看来,只要大家都能理解,使用哪些词语来表达意思都无关紧要。
年长的人出于对旧日好时光的怀念——或是对"堕落"的新时代的惊恐,可能抵制充满青春气息的语言革新。
但现实世界中并没有什么得体语言,因为语言一直都在随时间而改变。
上世纪三十和四十年代,摇摆舞和吉特巴舞文化催生了当时的时髦用语。五十年代的创新者是垮掉派诗人(Beat poets)和说话像打机关枪的广播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六十年代是嬉皮士(hippies)。当今的俚语则源于嘻哈(hip-hop)文化和说唱乐(rap)。
并且对此我们会说:“Capiche, yo?”(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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