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9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Andrzej Zwaniecki从华盛顿报道,在通往经济灾难的道路上......到处都是反腐败运动失败的纪录。
在一些腐败泛滥的国家,新当选的领导人往往高调地向腐败宣战并组成一个委员会来执行各种改革。但这方面的努力有很多归于失败,原因是缺乏重要的政治与体制方面的因素,政府官员很快就会重施故技。这些罪恶行为可归为以下七大类:接纳贿赂、敲诈勒索、结党营私、任人唯亲、趋炎附势、贪赃枉法和盗用资金。
专家们认为,反腐败的改革只有在高层领导人推动下持之以恒,克服官僚们的抵制与习性才能有良好的成功机会。这些改革还必须促使公民社会参与,不受政治操纵。
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的克里斯蒂安·波特曼(Christiaan Poortman)说,如果基本的民主体制──从司法制度到公民社会──没有到位,那么即使用意良好的努力常常会无法达成目标。
他向《美国参考》表示:"体制不该只是一纸空文,还应有实际的权力去监督政府,向政府问责。"
基于这些原则进行的改革在新加坡、香港、博茨瓦纳 、坦桑尼亚、斯洛文尼亚 、拉脱维亚和秘鲁都起了作用,在反腐败的斗争中都取得了进展。
例如,秘鲁创建了一个特殊的反腐败制度来调查并起诉案件。新加坡的领导人通过树立个人榜样并通过实行薪酬丰厚的公务员制度以鼓励政府官员廉洁奉公。在坦桑尼亚,一场反腐败运动直接与改善该国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和商业环境的共同努力联系在一起。

但仅停留在口号上或缺少重要内容的反腐败计划会归于失败。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at the United Nations)的基多·贝图西(Guido Bertucci)认为,如果政府仅仅对丑闻作出反应或是因为受到外国捐赠方的压力,反腐败活动注定会失败。他说,有些领导人以反腐败运动为幌子打击政治反对派。即使真正致力于改革的政府,当他们没有让民间企业和公民社会参与其中时,取得的进展就会打折扣。
腐败风险最高的国家通常都极端贫困并遭受内战或暴虐政权的祸害。这一点已为"透明国际"组织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中替索马里、缅甸、伊拉克、海地和阿富汗打的低分所证实。(虽然专家们告诫说,不要把这种指数视为测量腐败的可靠方法,但他们认为这种指数确实提供了国家间相互比较的大致近似值。)
此外,封闭的经济体──通过贸易和其他壁垒孤立于世界市场的经济体──比开放的经济体更有可能出现较高层次的腐败行为。在这些国家里,政府的收入及外国的资助会很容易地通过非法渠道转入设在海外避税天堂的银行帐户。
当腐败扎根于文化之中或被视作每天为生存而奋斗的需要时,对治理进行改革就会变得特别困难。世界银行(World Bank)的理查德·梅西克(Richard Messick)说,例如在某些非洲国家里,低层法官的薪水很低,他们就用接受贿赂的做法来维持自己的家庭生活。他向《美国参考》记者表示:"当人们对贿赂习以为常,靠贿赂来支持财务负担时,很难洗手不干。"
全球化使新兴的国家对治理方面的挑战更难应对,因为对他们国内自然资源饶有兴趣的跨国公司在进入他们的市场时,早已作好必要的思想准备,通过贿赂来拿到有利可图的合同。
因此,"透明国际"组织的波特曼认为,发展中国家本身的力量只是打破腐败恶性循环的一个方面。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成员国在10年前通过了一项禁止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的反腐败公约,从而在反腐败道路上设立了一个里程碑。但据"透明国际"组织2008年度报告说,只有半数的OECD成员国──其中包括美国──实施这项公约。根据"透明国际"组织2008年的"行贿指数"(Bribe Payers Index),人们认为以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等OECD以外新兴市场国家为基地的公司,在海外经商时经常采取贿赂行为。
梅西克说:"我们需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作出更加巨大的努力来帮助一些国家消除腐败这个障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