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6
(本文源于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民主的原则》[Principles of Democracy]。)
教育是一项普世人权。教育也是实现其他人权的手段,并且是提高社会和经济能力的一个工具。世界各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共同表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 每个社会都将其思想传统、社会准则、文化和理想代代相传。教育与民主价值观直接相关:在民主社会,教育内容与实践有助于培养民主管理行为。
· 这种教育性的信息在民主体制中十分重要,因为真正的民主国家的政府是动态变换的,公民必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促使社会与政治发生积极变革的机会掌握在人民手中。政府不应将教育制度视作控制信息和灌输思想意识的工具。
· 政府应像对待保卫本国公民的使命那样,重视教育和为之投资。
· 具有文化知识使人们能够通过读书看报获取信息。有知识的公民更有能力改进自己的民主制度。
· 民主国家的教育制度并不排斥对其他政治学说或政治体制的研究。民主国家鼓励学生在认真研究和清楚了解历史的基础上,形成有根据的论点。
· 民间与宗教团体应能自由地创办学校,家长也可选择在家自行教育子女。
· 政府经办的学校必须做到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不分民族、宗教背景、性别、或是否有残疾。
· 应该教授民主准则和行为方式,使人们理解和重视自己作为自由公民的机会和责任。
· 民主公民教育包括本国与世界历史知识和民主的基本原则。
· 民主国家的学校课程面向所有男女学生,内容包括历史、地理、经济学、文学、哲学、法学、艺术、社会科学、数学和科学等科目。
· 学生还应能自由地组织社团和活动,并通过它们实践各种民主准则。例如:
° 学生政府使学生体验民主程序。
° 模拟选举使学生学到公民参与,并促使他们形成投票习惯。
° 办校报使学生懂得自由和负责任的新闻媒体的作用。
° 公民俱乐部有助于建立与更大范围的社区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