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30

查尔斯·汉密尔顿·休斯敦

──争取种族平等的先驱

 
查尔斯•汉密尔顿•休斯敦
查尔斯•汉密尔顿•休斯敦(史密森学会档案;照片日期不详)

米尔德丽德·索拉·尼利

(本文系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争取人人平等:瑟古德·马歇尔的辉煌业绩》[Justice for All: The Legacy of Thurgood Marshall]的章节之一。)

查尔斯·汉密尔顿·休斯敦(Charles Hamilton Houston)是瑟古德·马歇尔的导师,也是他在法学院的教授。作为一位卓越的思想家,休斯敦制定了在美国结束合法的种族隔离制的方略。他为推翻"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所确立的"隔离但平等"的原则而展开的一系列诉讼,为马歇尔赢得"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休斯敦坚信法律具有引发社会变革的力量。在"普莱西案"之后的许多年中,非洲裔美国人意识到"隔离但平等"的学校对他们的孩子是不公平的──这些学校设施陈旧、往往过度拥挤而且缺乏甚至没有书籍和学习用品。休斯敦使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确信,如果该组织能够成功地运用法庭力量,使维持学校"平等"隔离的代价过高,便能以此结束教育歧视。

作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律师,休斯敦和后来马歇尔在一系列诉讼案中赢得的胜利证实了休斯敦的观点。在南北战争结束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布朗案"使非洲裔美国人的受教育机会得到改善,其中包括进入美国一流高等院校求学的机会;而高等教育是很多美国人──无论黑人还是白人──通往更好生活的道路。

休斯敦于1895年出生在首都华盛顿。他年仅19岁便从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毕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在实行种族隔离的美军中服役。后来他到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研读法律,并成为享有盛誉的哈佛法律评论刊物的首位非洲裔主编。休斯敦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司法学博士学位,并在西班牙马德里大学(University of Madrid)获得了民法学博士学位。

1924年,休斯敦回到华盛顿,在传统上面向黑人招生的霍华德大学(Howard University)法学院兼职授课。霍华德大学于1929年聘请他担任法学院院长。休斯敦仅用六年时间就彻底改善了对非洲裔学生的法学教育质量,使学院得到正规认证,并培养了一批专门从事民权工作的律师。乔治·梅特卡夫(George R. Metcalf)在《黑人名人录》(Black Profiles)一书中写道,休斯敦到霍华德大学任职,将这所大学变成"一个'培养黑人领袖的西点军校',使黑人能够通过在法庭上与隔离制度作斗争获得平等"。

马歇尔曾回忆说,他在霍华德大学法学院求学期间,休斯敦"让我们所有人明白,我们毕业后必须到社会上做出让生命有价值的事情来"。

1935年,休斯敦成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并将一群年轻有为的律师吸引到身边,其中大多数人毕业于霍华德大学。这支队伍──包括马歇尔在内──渐渐开始在最高法院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这些种族歧视案──涉及从死刑到住房等各种问题──都是由休斯敦精心选择的,目的是有利于一步步削弱隔离制度的法律基础。

在承办后来成为"布朗案"一部份的一个上诉案后,休斯敦的健康不断恶化,不得不辞去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辩护基金的职务。这一职务由瑟古德·马歇尔继任。

休斯敦于1950年4月22日与世长辞。四年后,他的得意门生赢得了"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胜利。

在休斯敦的葬礼上,曾在霍华德大学与他共事的威廉·黑斯蒂(William Hastie)在含泪宣读的悼词中说:"他带领我们走过了二等公民的法律荒原。他真正是我们旅途上的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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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德丽德·索拉·尼利(Mildred Solá Neely)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专职编辑兼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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