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9

迈克尔·弗里德曼
(本文系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争取人人平等:瑟古德·马歇尔的辉煌业绩》[Justice for All: The Legacy of Thurgood Marshall]的章节之一。)
到1961年时,瑟古德·马歇尔已经为从法律上废除种族隔离制作出了一个美国公民所能作出的最大贡献。由于马歇尔的努力,马丁·路德·金博士等民权活动人士──以及遵纪守法的数百万美国人──得到了法律保护。通过从法律上确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实行种族隔离,马歇尔和他的律师同事帮助形成了一种社会基础,使1964年的《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等一系列法律能够将多种形式的非公共场合中的歧视定为非法。
与马丁·路德·金以及其他非洲裔美国领袖人物不同的是,马歇尔先是通过法庭、随后又从政府内部推动民权斗争。作为改进黑人社会处境的一个举措,肯尼迪总统(John F. Kennedy)1961年任命马歇尔担任辖区含纽约、康涅狄格和佛蒙特三州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上诉法院是仅低于最高法院的高级联邦法院,马歇尔是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仅有的第二位非洲裔美国人。
马歇尔在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期间共主笔98份法律意见书,不曾有一份意见书被最高法院推翻。
1965年,约翰逊总统(Lyndon B. Johnson)任命马歇尔担任联邦总检察长,此时马歇尔已在提交到最高法院的近30个案子中胜诉。 这一新的任命使他肩负起在最高法院为政府辩护的职责。
他担任联邦总检察长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恰好涉及三名民权活动人士被谋杀的联邦诉讼案。这三名活动人士是詹姆斯·钱尼(James Chaney)、安德鲁·古德曼(Andrew Goodman)和迈克尔·施沃纳(Michael Schwerner)。他们在为黑人选民注册登记后,被种族歧视煽动者杀害于密西西比州的纳索巴县。密西西比州法院拒绝将杀人者定罪,但马歇尔成功说服最高法院下令基于违反联邦民权法的指控进行审判。

1967年6月13日,约翰逊总统提名马歇尔担任美国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位非洲裔大法官。 约翰逊总统说:"我相信他已赢得了他的历史地位,但他在最高法院就职将使之意义更加重大。"
约翰逊言之有理。 尽管南方某些州的参议员提出反对,但马歇尔得到确认并于1967年10月2日就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正如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兰德尔·肯尼迪(Randall L. Kennedy)所说,马歇尔不久就成为"劳工组织权利、少数族裔权利、提高妇女地位、扩大言论自由权利、以及削减警察权力"的坚定支持者。肯尼迪教授写道:"最高法院不曾有任何一位成员对社会不平等问题给予如此强烈的关注。"
马歇尔法官坚决反对极刑,对每起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案均投反对票。而且,如同支持民权一样,他极力捍卫言论自由。1972年,马歇尔站在向政府的示威活动法规提出挑战的邮政工人厄尔·莫斯利(Earl Mosley)一边。莫斯利曾在一所公立高中门前举牌抗议学校存在种族歧视,市政府随后颁布法令,禁止在距离学校150英尺范围内举行除劳工示威以外的任何示威活动,莫斯利对此提出挑战。马歇尔指出,市政府不可能区分它所允许和它要限制的言论。 他写道:
最首要的是,《第一条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含义是,政府无权基于言论的信息、思想、主题或内容而对言论加以限制。为了让我们的政治和文化继续发展,为了确保每个人实现自我,我国人民享有不受政府审查地表达任何思想的权利。
马歇尔于1991年从最高法院退休,1993年去世,享年84岁。克林顿总统(Bill Clinton)参加了在华盛顿国家大教堂为马歇尔举行的追悼仪式,整个仪式由电视实况转播。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致悼辞说:
最高法院正门上方铭刻的字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毫无疑问,瑟古德·马歇尔为使这句话成为现实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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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弗里德曼(Michael Jay Friedman)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专职撰稿人,拥有美国政治及外交史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