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6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
Jane Morse
华盛顿──在索马里战乱中沦为难民的努尔(Bilan Nur)来到美国,并在菲尼克斯市阿拉莫租车行(Alamo Car Rental)找到一份当客户销售代表的工作。她是穆斯林,在神圣的莱麦丹(Ramadan)斋月期间戴上了盖头(hijab)。
但在美国于2001年9月11日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后,努尔的雇主完全禁止她戴盖头,即使努尔愿意用印有阿拉莫租车行标志的通用的头巾也不行。这家租车行在2001年12月──距那一年斋月结束只有八天时──将努尔解雇,而且宣布她没有资格再被雇用。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执行美国禁止工作场所歧视行为的有关法律的联邦政府机构──代理了努尔的诉讼案。这是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菲尼克斯地区办公室接手的第一起与"9.11"消极反响有关的案例。
官司打了六年,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终于帮助努尔在这起宗教歧视案中胜诉。六月,菲尼克斯的一个陪审团裁定努尔应得287000美元赔偿,其中包括拖欠的工资、补偿金和惩罚性赔偿。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菲尼克斯地区办公室负责该地区事务的律师奥尼尔(Mary Jo O'Neill)在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七章保护持各种宗教信仰的人。他说:"任何人都不应当为保住工作而牺牲宗教信仰。"
代理努尔案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庭审律师洛佩斯(David Lopez)在一份声明中指出,陪审团的赔偿裁定再次说明,即使在"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之后,"美国人仍相信必须公正对待所有人"。
阿拉伯裔美国人反歧视委员会(American-Arab Anti-Discrimination Committee)也对努尔胜诉表示高兴。委员会全国执行主任舒拉(Kareem Shora)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努尔女士受到种族歧视并被解雇的事件得到了公平与公正的解决。我们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一个例证,说明任何环境都不会容忍歧视,那些从事这类非法行为的人将为此负责。"
在"9.11"之后保护宗教权利
布什总统多次公开呼吁捍卫所有人的宗教自由。他在2002年的一次讲话中指出:"美国反对偏见。我们反对任何针对阿拉伯背景或穆斯林信仰的人的仇视行为。"
布什说:"美国尊重和欢迎所有信仰和热爱和平的人──基督徒、犹太教徒、穆斯林、锡克教徒、印度教徒及其他许多教徒。在这里可信奉每一种宗教并得到保护,因为我们同是一国人。每位移民都能成为完全和平等的美国人,因为我们同是一国人。"
然而,在2001年9月恐怖主义袭击纽约和华盛顿之后的这些年中,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受理的因宗教和原国籍背景而遭歧视的案例总数增加。据该委员会的统计数字,宗教歧视投诉案由2001财政年的2127起增至2006财政年的2541起;在2006年的这些案子中,该委员会解决了2387起并为那些上诉人赢得总共570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为了帮助"9.11"后受到冲击的受害者,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开设了专门网站,就穆斯林、阿拉伯、南亚人及锡克教徒根据平等就业机会法律应享有的工作场所权益等问题提供解答。该委员会强调,美国有关法律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便利"使雇员能够奉行自己的信仰。这包括允许雇员能够在不因其宗教信仰而受非法骚扰的环境下工作,以及在不违反安全条例的情况下穿戴宗教服饰。
宗教服饰与安全问题
但是,按照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规定,在雇员的宗教信仰方式影响到工作场所的安全、使同事不得不分担这类雇员应承担的工作危险或负荷或者与其他法律或规定发生矛盾的情况下,雇主不必为雇员奉行宗教信仰──包括宗教穿戴──提供方便。
例如,锡克教──它一般不准剃须──的一位教徒在对雪佛龙美国有限公司(Chevron USA Inc.)提出的宗教歧视案中败诉。雪佛龙公司实行不得蓄胡须的政策。该雇员从事的工作要求戴面部密封呼吸器,以防遭受化学烟雾熏染。公司指出,雇员蓄胡须无法戴呼吸器。巡回法院在"巴蒂亚诉雪佛龙美国有限公司" (Bhatia v. Chevron USA Inc.)一案中裁定,雪佛龙公司曾尝试过为该雇员安排另一份类似的、不需使用呼吸器的工作,而且公司的安全措施符合联邦规定。
除安全考虑外,《民权法案》第七章规定,雇主必须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整蓄发规定"以满足雇员宗教信仰和服饰的需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