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4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记者 Carolee Walker 于华盛顿报道,18岁的威廉·法利(William Farley)最近在国会山的一次午餐会上向议员们介绍自己的经历时表示,苦练出真功。
法利来自弗吉尼亚州阿灵顿郡。他向议员们谈论的不是乐器表演或足球场上练球,而是诗歌朗诵。他作为53名州和地区冠军的一员参加了第四届全国诗歌朗诵大赛(Poetry Out Loud National Recitation Contest)。这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为全国艺术基金会和诗歌基金会。
法利说:“我并非一个善于表演的人”。这位高中生以质朴的语调朗诵了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俄罗斯之舞》,从而一跃摘取2009年全国诗歌朗诵大赛冠军的桂冠。他还朗诵了约翰·邓恩(John Donne)的《跳蚤》以及兰斯顿·休斯 (Langston Hughes)的《英语B的主题》。
如同其他许多州冠军那样,法利说他的英文老师要求学生们背诵和朗诵诗歌并踊跃参加比赛。法利的人生奋斗目标是成为美国著名娱乐脱口秀电视节目“今夜节目”的主持人。他的努力没有付诸东流。他获得两万美元的奖金----更重要的是,如今他成了诗迷,十分喜爱兰斯顿·休斯的作品。
最后决赛由全国公共广播公司的斯科特·西蒙(Scott Simon)主持,在乔治·华盛顿大学举行。在两天的赛程中,各州冠军每人朗诵两首诗,角逐决赛资格,得分最高的12人进入第三轮,并另外朗诵一首诗。决赛评委为诗歌、广播和演艺界的名流。
其中一名评委为《牧场之家好作伴》广播节目主持人、作家加里森·凯勒(Garrison Keillor)。他说:“我是做广播节目的,所以我不喜欢过于戏剧化的表演。”评判标准包括参赛学生的仪态、表达、理解力以及作品的难度和把握的准确度。虽然获得前三名的决赛者均以非戏剧化的方式朗诵诗歌,但许多州冠军说他们对表演艺术有着浓郁的兴趣,并在朗诵时运用了戏剧的表演技巧。

选择诗作
据诗歌朗诵大赛发言人安妮·哈尔西(Anne Halsey)介绍说,参加本次竞赛的有1500多所高中的30万名学生。诵诗擂台赛(slam poetry)活动以及在年轻人中风行的说唱音乐都反映出诗歌作为一种口头艺术形式再度流行,诗歌朗诵大赛正在借助这一势头培养新一代文学爱好者。
本次竞赛冠军、来自波多黎各的维维安娜·博尼拉·洛佩斯(Viviana Bonilla López)说:“光是翻阅诗作就让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关于20世纪的诗歌。” 洛佩斯是学校朗诵和辩论队的成员,在本次竞赛中朗诵了玛雅·安杰洛(Maya Angelou)的诗作《非凡的女人》(Phenomenal Woman)和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诗作《敲呀敲起鼓!》(Beat! Beat! Drums!)。
诗歌基金会主席约翰·巴尔(John Barr)介绍说,尽管参加竞赛的学生可以从诗歌基金会网上诗库中的600多首诗作中选诗,但被选中的诗作往往有一定的倾向。他说:“去年,最受青睐的是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于1872年创作的《胡话诗》。”今年,好几个州的冠军都选择了当代诗人爱(Ai)和尼基·乔瓦尼(Nikki Giovanni)以及詹姆斯一世时期的英国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作品。
西弗吉尼亚州冠军贾斯明·刘易斯(Jasmine Lewis)说:“这完全取决于诠释方式。我希望看到不同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表现同一首诗。” 刘易斯选择朗诵她最喜欢的两首诗:兰斯顿·休斯的《母亲对儿子说》(Mother to Son)和斯蒂芬·克兰(Stephen Crane)的《战争是仁慈的》(War Is Kind)节选。获得第三名的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凯利姆·萨伊格(Kareem Sayegh)说,他根据自己的性格选择朗诵的诗歌,包括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幽默滑稽的《加州超市》(A Supermarket in California)和伊丽莎白·毕晓普(Elizabeth Bishop)的《人蛾》(The Man-Moth)。
马丁·埃斯帕达(Martín Espada)的诗作《世贸餐馆员工赞歌》(Alabanza: In Praise of Local 100)自首届竞赛举办以来一直深受喜爱。进入决赛的俄亥俄州选手米多·阿利(Mido Aly)在竞赛第三轮选择朗诵这首缅怀在2001年9月11日世界贸易中心遭受恐怖主义袭击时遇难的餐馆员工的诗作。阿利说:“我喜欢讲述一件事情或综合多个事件的诗歌。”在竞赛的第一轮和第二轮,阿利分别朗诵了戴安·蒂尔(Diane Thiel)的《雷场》(The Minefield)和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的《致羞怯的情人》(To His Coy Mistress)。这两首诗都有鲜明的视觉感和形象的语言。阿利长于音乐并且是学校鼓乐队的小队长。他说自己在高声朗诵一首诗歌前会先默读一遍,找到它的自然停顿或韵律,然后再利用这个节奏背诵全诗。
南达科他州冠军、家族绰号为“坐骑是惊雷”的维亚卡(Wiyaka His Horse Is Thunder)说:“我常常被黑色主题的诗歌吸引。”这位来自耸石苏人保护区(Standing Rock Sioux Reservation)小弯学校(Little Wound School)的11年级学生声情并茂地朗诵了爱的作品《萨洛梅》(Salomé)和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的作品《观赏黑鹂鸟的十三种方式》(Thirteen Ways of Looking at a Blackbird),赢得了评委的赞赏并进入决赛。维亚卡是在她的生物老师、也是学校戏剧小组负责人的鼓励下参加竞赛的。她说:“朗诵诗歌不同于口头诠释。我没有用什么戏剧表演手法——我用心去感受,然后通过语言将内心感受传达给听众。”
上文提及的600首诗歌(英文)可下载:http://www.poetryoutloud.org/poems/